关于印发2015年度省级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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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和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中央在浙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3-2020)实施方案》要求,在各地、各单位申报的基础上,经研究,确定2015年度省级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共62期。现将高研班计划(附件1)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研班项目是培养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重要平台,是提升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的重要抓手,各承办单位要对照计划,精心组织实施,提高研修质量,努力扩大受益面,提升培养培训实效。今年的研修项目将电子商务人才和企业家人才作为培训重点,各地、各部门应结合国家提出的“互联网+”行动计划和我省“信息经济”发展战略,更加突出产教学研合作,更有效地发挥高研班示范和引导作用,带动本地、本行业人才培养。
二、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计划确定研修选题、举办时间和地点。每期高研班研修时间为3天左右,集中交流时间不少于半天,参加学员不少于60名。企业家和电商人才的研修主要以企业成功的典型案例为主,特别是要邀请企业家代表介绍企业转型升级的成功经验。技术应用类高研班应围绕产学研结合的技术重点,在企业安排不少于一次的现场技术观摩与研讨活动;基础研究类高研班应邀请省内外知名专家领衔授课。
三、高研班举办10个工作日前,承办单位应将具体实施方案(包括研修目的、内容、对象、师资、教学安排等)上报省人事培训教育中心。高研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要认真进行总结,并将学员签到表(含姓名、联系方式和签名)、浙江省级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绩效评价报告(附件2)、论文等研修成果的书面及电子版报送报省人事培训教育中心。
四、高研班由省财政专项经费给予资助,重点类每期最高资助8万元,其余每期最高资助5万元,经费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自行解决。高研班经费使用应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机关培训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浙财行〔2014〕8号)执行,省人力社保厅将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加强专项转移支付培训项目管理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14〕17号)的相关要求对省级高研班进行监督管理。对当年未完成研修项目、不按要求上报方案和总结、或绩效评价总分低于90分的承办单位,不拨付当年资助经费并取消其下一年度的申报资格。
五、对研修合格学员将颁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的高研班结业证书。
联系人:谢吟王哲
联系电话:0571-88394280
传真:0571-88394280
地址:杭州市古翠路50号省人力社保大楼437室
邮编:310013
附件:
3.培训工作质量评估表(学员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201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