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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更新工程

关于印发《宁波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13 10:25:48来源:未知 作者:nbgly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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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人才发〔2013〕9号
 
关于印发《宁波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
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
宁波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宁波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11月11日
 
 
 
 
 
 
 
宁波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
更新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各类人才的能力素质,按照《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12号)、《关于印发浙江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3-2020)实施方案》(浙人社发〔2013〕127号)和《宁波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宁波市“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遵循人才成长规律,以提高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为核心,以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人才培养为重点,以实施重点项目为抓手,按照“创新体制机制、突出品牌特色、加大经费投入、提升培养能力”的基本思路,坚持“加强政府宏观引导,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多形式、多渠道培养和动态管理”的工作原则,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以下简称知识更新工程),推进分层分类的继续教育体系建设,提升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为实现“两个基本”、建设“四好示范区”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目标任务和实施步骤
(一)目标任务
围绕我市创新驱动、转型发展需求,整合“5113”创新人才培养工程目标任务,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经济发展重点领域,社科、教育、卫生、文化、科技管理、社会管理等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每年重点培养3.5万名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人才。注重与人才队伍建设相结合,为人才的发展提供重要培养平台,使各类人才知识得以更新,人才队伍的规模、结构、素质更好地满足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企业发展需要。加强职业资格注册登记管理,发挥职称评价的政策杠杆作用,探索“评价+培养”的队伍建设模式,推动继续教育事业发展。积极整合社会教育培训资源,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构建“布局合理、专业齐全、运作规范”的继续教育体系。建立起人才培养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动态调控机制,形成培养和培训体系完善、激励和保障机制健全的继续教育工作格局
(二)实施步骤
知识更新工程采取分阶段、分步骤、动态调整的方式组织实施。2013年,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并部署启动;2013—2015年,逐步落实实施方案各项任务,大规模开展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训活动,推动制度改革和机制创新;2016—2020年,全面开展知识更新工程各项工作,进行中期检查评估,巩固成果,加强薄弱环节,适时调整重点方向,力争在制度建设、机制创新上有较大突破;2020年,对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
三、知识更新工程项目和任务分解
知识更新工程项目分公需课程培训项目和重点培养项目两类,公需课程培训项目侧重现代科技知识的普及了解,重点培养项目主要着眼人才培养发展。按照《宁波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任务分工方案》和《宁波市“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任务分工方案》有关规定,确定知识更新工程各类项目的牵头和参与单位。
(一)公需课程培训项目
根据各类人才的职业发展和工作需要,公需课程采取个人自学、专项培训、集中授课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人才理念更新、知识更新拓展、职业道德、技术适应、创新创业等能力提升训练,逐步向网络学习过渡。按照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部署,结合实际,我市在“十二五”期间将组织开展《物联网技术》、《低碳经济与绿色生活》、《心理健康与调适》、《海洋经济与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等4门公需课程培训。开展以知识更新为重点的继续教育讲座,每年培训企业专业技术人才2000名。(市人力社保局牵头)
(二)重点培养项目
1.高级研修项目
按照高水平、小规模、重特色的要求,为高层次创新人才创造一流的进修和交流环境。每年举办一批各级各类高级研修项目,申办若干期国家级、省级高级研修项目,创造条件选派高层次人才赴国(境)外研修学习。其中,市本级通过竞争择优方式,每年资助15期高级研修示范班、15期急需紧缺职(执)业资格培养示范班,配套资助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国家级、省级高级研修项目,研修培养1500名左右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实施千名企业创新团队技术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每年重点培养工程技术类硕士研究生和骨干人才各100名。(市人力社保局牵头)
2.经济发展重点领域项目
(1)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培养计划。围绕培育发展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装备、海洋高技术、节能环保、生命健康、创意设计等8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采取企业自主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模式,在重点培育的新兴产业企业中,选送50名专业技术人才到国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参加培训进修,选送15名企业研究院(研发中心)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出国(境)进行中长期培训。每年培养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200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分别牵头,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参与)加大工业设计人才的培养力度,支持高校、各类培训机构与工业设计企业、制造企业共建设计人员培训基地,完善产学研结合的设计人才培养体系。鼓励符合条件的设计师积极申报浙江省高级工业设计师、工业设计师和助理工业设计师等职业资格评定,提高工业设计服务水平和创新能力。每年培养工业设计创新型、复合型、实用型人才50名。市经信委牵头
(2)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计划。以提高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和国际竞争力为重点,实施“百千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和“双百双高企业总裁培训工程”,每年组织100名起点高、潜力大、素质好、创新创业意识强的优秀企业家参加深造培养,组织1000名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者参加轮训。(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其他相关成员单位参与)实施职业经理人引进培养工程,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作用,与国内重点高校和培训机构开展合作培养,每年培养2000名掌握国际先进管理理念、管理创新能力强的企业中高级经营管理者。发挥培训职能部门和县(市)区的作用,搭建和扩展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网络培训平台,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大规模轮训工作,基本实现全市规模以上企业中高级经营管理者和规模以下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者全部参加学习培训。(市经信委牵头,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其他相关成员单位参与)
(3)海洋经济和智慧城市紧缺专门人才培养计划。提升涉海院校实力,大力扶持壮大宁波高校海洋经济相关专业、学科,积极发展港口物流、航运航海、海工装备、海洋生物、现代养殖等专业,争取在涉海类博士后流动站、国家级重点学科、本科重点专业、重点实验室等建设方面实现创新突破。加大涉海类教师的培养力度,在甬江学者特聘教授、专业带头人培养、青年骨干教师资助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加大海洋教育设施和研究设备的投入,提高办学质量。发展海洋类继续教育,深入开展岗位培训,加强职务船员培训。每年培养海洋经济专业技术人才3000名、海洋科技管理人才500名。按照智慧产业规划布局,结合在甬高校专业设置,确定物流信息、金融创新、艺术与信息产品设计、电子商务平台、高端外包、产品软件、行业信息化、物联网及应用等8大服务领域,建立包括研究生、本科生、高职高专生等多层次、应用型、复合型的人才培养体系。依托在甬高校与相关行业联合共建8大产学研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依托高校优势学科专业开设80门核心引导课程,依托高校和龙头企业合作共建一批企业实习基地和校内实训基地。每年培养海洋经济和智慧城市建设领域的研究生500名、本科生2000人次、高职高专生2000人次。(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经信委分别牵头,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旅游局、市交通委、市司法局、市金融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和智慧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其他相关成员单位参与)
(4)现代服务业人才培养计划。根据现代服务业发展要求,每年重点培养文化产业、信息产业、科技产业、金融服务、现代物流、电子商务、休闲旅游、会展服务、中介服务、专业市场等现代服务业专门人才500名。(市发改委牵头)加大国际商务人才培养力度,每年重点培养国际贸易、国际金融、涉外法律、涉外会计、服务外包等人才1000名。(市外经贸局牵头)按照金融领域四大人才培养工程布局,实施高层次人才提升工程、领军人才培养工程,每年培养100名;实施紧缺人才培养工程和人才个人提升工程,每年培训1500名。(市金融办牵头)实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培养打造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思维、精通业务、善于管理、勇于创新的高级会计人才,其中“十二五”期间培养110名,至2020年培养220名;开展高级会计师能力提升培训,每年培养高级会计师500名以上、总会计师(财务总监)60名以上。(市财政局牵头)实施律师人才培养计划,每年培养律师人才1500名,逐步形成一支能够满足产业升级、国际强港建设、海洋经济发展需求的高素质律师队伍。(市司法局牵头)
(5)农村实用人才培育计划。培养一大批新型职业农民、产业经营人才、社会服务人才和农村发展带头人为目标,以提高科技素质、职业技能和经营能力为核心,加大对农村实用人才的培训力度,依托涉农高校(科研院所)、农广校(电大)及各级涉农培训机构、专业骨干基地和特色品牌基地、现代远程教育,开展岗位培训、技术指导、典型示范、成果展示和农业实用技术交流等活动。每年培养中高级农村实用人才300人左右,选送重点骨干人才进高校培训和赴境外考察培训。完成农业发展示范带头人的轮训计划。(市委农办牵头)
(6)水利和食品药品监管人才培养计划。以实施省水利系统“325拔尖人才工程”、首席水利技术专家等人才工程为抓手,每年选派若干名高层次人才参加高级研修。组织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岗位轮训和水利职工在线学习,推进持证上岗。完善与省水利人事人才信息系统相衔接的知识更新工作监管体系,每年培训水利专业技术人才800人次。(市水利局牵头)按照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十百千”人才工程总体部署,分层次选拔培养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专业人才,加大对拔尖人才的培养力度,到2020年,培养1至2名左右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监管执法人才和专业技术带头人,培养10名左右在省内有权威的监管执法人才和专业技术专家,培养150名左右在市内有一定影响的复合型业务骨干。每年培养食品药品监管人才3000人次。(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
3.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项目
(1)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培养计划。大力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带头人培育计划,到2020年,培育200名学科带头人,全市各专业研究机构、高校、党校的专兼职社科类研究人员达到10000人。加强与中国社科院、国内外知名高校的联系对接,设立社科国际学术交流项目,每年选送3-5名市级研究机构、县(市)区社科院(社科联)的优秀科研人员到国外高校、社科研究机构做访问学者。每年重点扶持5个以资深专家为核心、专业化程度高、协同创新能力强、行动快速的学术团队。强化资政研究培训,提升社科理论工作者的资政研究能力和成果转化水平。建立社科普及志愿者队伍并开展培训,努力成为全市社科普及工作的生力军。(市社科院<社科联>牵头)
(2)高素质教育人才培养计划。开展高等院校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遴选一批高校优秀中青年学科、专业带头人进行重点培养,资助培养一大批优秀青年教师和“双师”素质教师。开展中小学(幼儿园)青年教师“曙光工程”和“卓越工程”,重点选拔培养500名左右青年骨干教师,并从中造就100名左右掌握国际国内前沿理论,在学科专业、教改实践中具有很强教学和研究能力,能参与国际教育交流的新一代甬城名师,若干名国内有知名度的教育教学专家。每年培养骨干教师3000人次。(市教育局牵头)
(3)科技管理人才培养计划。大规模开展科技管理人才的在职继续教育,选派若干名优秀的科技管理干部到欧美发达国家进修学习,努力打造一支懂科技、擅管理的复合型科技管理人才队伍。每年培养1000名政府、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社会化科技中介机构的科技管理人才。(市科技局牵头)
(4)医疗卫生人才素质提升计划。加强业务骨干培训,选拔推荐重点学科培养对象到国内外著名医疗机构进修,培养市级学科带头人10名。深化医疗卫生“双优人才”培养工程,扶持在职卫技人员攻读博士。实施基层卫技人员素质提升工程,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每年按计划培养全科医生、公共卫生人员等卫生技术人员3000人次。(市卫生局牵头)
(5)文化艺术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六个一批”宣传文化人才培养工程,重点培养理论、新闻、出版、文艺、体育、文化经营管理等人文社科人才(市委宣传部牵头)加大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力度,培养造就一批成绩突出、享有较高知名度的文化艺术家,重点培养10名左右创作和表演的青年拔尖人才。每年组织培训基层文艺人才1000人次。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考古和保护、博物馆管理等专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体系。(市文广新闻出版局牵头)
(6)社会工作人才开发计划。强化对社会工作人才和社会工作相关管理人员进行规范化专业培训,在社会福利救助、社区管理服务、社会综治维稳、防灾减灾、应急管理等社会工作领域培养造就一支初具规模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每年培养社会工作人才1500名左右。(市民政局牵头)
(三)继续教育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根据实施方案任务要求,依托专业人才培训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大型企业现有施教机构,到2020年资助建设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示范基地40家,每年建设5家,同时积极创建一批国家和省级继续教育示范基地。充分发挥基地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培训项目、专家师资、教材资源、数据库开发、施教机构和研究课题等建设。(市人力社保局牵头)
四、组织实施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更新工程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共同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宁波市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农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交通委、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外经贸局、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旅游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科协、市社科院(社科联)、市金融办等部门组成,主要负责知识更新工程的统筹规划、推进协调和监督管理,制定分解落实方案和实施计划各牵头单位负责研究制定本领域知识更新工程的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各参与单位共同抓好落实,每年初向市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上报当年度培训项目计划方案。指导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力社保局。各县(市)区要把知识更新工程纳入人才工作的总体布局,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意见,协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指导协调小组下达的培养培训计划。
(二)完善制度建设
完善人才工作目标考核制度,将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情况作为对各地各部门人才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牵头和参与单位要建立知识更新工程项目管理制度,采取招投标、择优委托等方式,确定项目承办单位,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和实际效果的评估。建立统计上报制度,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年度相关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统计,并在每年12月31日前报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健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完善登记考核管理办法,具备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要参加当年度由部门行业制定的知识更新科目学习,并作为注册登记的必备条件和职称晋升的必要依据;到2015年,把参加知识更新科目学习作为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
(三)加大经费投入
建立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出资,多层次、多渠道的投入机制。政府经费主要发挥对知识更新工程经费投入的支持和引导作用,各级政府承担的工程项目任务,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市级各部门承担的具体工程项目任务,按照原经费渠道予以落实。市财政对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公需科目培训、重点培养项目等给予支持。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项目经费管理,优化专项资金支持方向,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引导和带动社会资金投入知识更新工程。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确保培训项目在本单位顺利实施。鼓励个人自费参加知识更新工程培训项目。
(四)发挥市场作用
完善紧缺人才开发导向目录和人才紧缺指数发布机制,科学编制知识更新工程项目目录。落实《宁波市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宁波市人民政府令163号),整合各类培训资源,支持引进国(境)内外高端培训机构,鼓励社会培训机构拓展培训领域,提升培训层次,扩大培训规模;构建市场导向的培训平台运行机制,除特殊性质的培训外,政府财政资助的培训项目实行服务外包,通过竞争选定培训主体;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平台建设,建立面向社会的服务网络,努力形成“政府主导、行业推动、单位主体、社会广泛参与”的知识更新工程推进新局面。研究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专业技术人才的素质能力模型,分类制定培训大纲,加强课程和教材体系建设,加快公需课程项目开发,提升课程项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扩大舆论宣传
知识更新工程作为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十二项重大人才工程之一,是我市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和推进继续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平台。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知识更新工程的宣传报道,大力宣传实施成效突出的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进一步营造激励人才成长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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