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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专技人员继续教育2017年市级高研班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06 11:09:59来源:未知 作者:nbgly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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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文件甬人社办发〔2017〕9号
关于开展专技人员继续教育2017年市级高研班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一、申报对象市级高研班申报对象为全市具有承办能力的企事业单位和专业学会、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重点鼓励以下单位组织申报:1.在甬高等院校、科研院所;2.具有较强学科优势或产业优势的专业学会、行业协会;3.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及具有产学研优势的企事业单位;4.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示范各区县(市)人社局,“四区一岛”管委会人社部门,市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更好地发挥市级高研班对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的引领作用,根据《宁波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甬人才发〔2013〕9号)和《宁波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管理办法(试行)》(甬人社发〔2014〕88号)有关规定,现就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2017年市级高研班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基地。二、选题重点高研班申报应坚持高水平、小规模、重特色的原则,坚持服务新发展的理念。选题的重点应围绕我市名城名都建设,突出对新材料、新能源、新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生命健康、生态环保、海洋经济、农业技术、教育科技、人力资源、人文社会,以及现代金融、财会、商贸、物流等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高精尖缺人才的培养。三、办班要求1.高研班一般应由学术造诣较深、科研成果突出的专家担任项目主持人(主讲人),采取专家授课、专题研讨和现场观摩相结合的教学方式,研修时间不少于3天(不能分段举办,其中现场观摩与研讨活动不少于半天),研修对象以我市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为主,学员人数不少于60名。经考试(核)合格,颁发宁波市市级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证书。2.本年度高研班要求在2017年10月底前完成办班。四、材料申报(一)申报程序1.申报单位填报《2017年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市级高研班项目申报表》,经市级主管部门或区县(市)人社部门审核、盖章后,于3月24日前将材料(报送内容:《申报表》、主持人及师资简介和有关证明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文档材料)报市人力社保局。请各区县(市)人社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开展高研班项目的申报工作。2.市人力社保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高研班项目,并下达2017年度市级高研班计划。列入年度计划的市级高研班项目,按要求完成办班的,由市财政安排的专项经费给予8万元资助。(二)材料受理1.受理窗口:宁波人力资源大厦二楼公共服务大厅11-12号窗口;2.地址:宁波市兴宁东路228号;邮编:315040;4.联系人:俞老师、黎老师;咨询电话:83867577、83867306。(三)宁波市人力社保局专技处联系方式联系人:刘建平;联系电话:83867176。附件:2017年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市级高研班项目申报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2017年3月1日附件2017年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市级高研班项目申报表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项目名称联系方式申报单位联 系 人地 址手 机邮 编邮 箱项目目的项目概况培训对象培训人数培训地点培训时间主 持 人姓 名职务职称单 位师资介绍项目方案(包括课程安排,可附页)预算费用及资金来源区县(市)人社部门或主管部门推荐意见推荐部门或单位(盖章)年 月 日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7年3月1日印发附下载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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