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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申报

关于2015年体育教练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16 14:35:02来源:未知 作者:nbgly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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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体育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和省市关于职称评审工作的相关要求,为做好今年教练员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和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逐步实施评聘结合。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5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计划的通知》(浙人社发〔2015〕5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落实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2017年起将对事业单位申报对象全面实行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相结合的办法,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在此期间,体育教练高级职称按照省局要求,在本单位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参加专业技术评审(目前无岗位空缺的不予申报)。体育教练中级职称,请各县(市、区)和主管部门根据申报单位岗位设置情况,严格控制推荐人选。   (二)严格掌握报评条件。各单位在推荐参评对象时,必须按照关于转发《体育教练员职务等级标准》和《关于〈体育教练员职务等级标准〉若干问题的说明》(浙人职〔1997〕216号、浙体人字〔1997〕433号)文件及有关评审文件规定的条件执行,对未达到规定学历、资历的申报人员,要按破格条件从严掌握。一般情况下,不得越级申报和“学历年限双破格”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三)严肃申报纪律。申报对象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附件1)上签字。对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对象,其申报材料一律予以退回,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资格。   (四)评审结果公示。高级、中级教练员任职资格的评审结果在正式发文公布之前,在宁波市体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二、评审范围和对象   在本市优秀运动队(体工队)的教练员;本市县(市)区体育局所属体育场、馆、池(体育俱乐部)从事业余运动队训练的教练员;市体育运动学校和各级各类业余体校专职教练员;与上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教练员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的编制外教练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任职资历一律从被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之日算起,计算到2015年12月底止,在此期限内已到退休年龄的,不列入申报范围(按规定经批准延长退休年龄者除外)。   三、申报材料要求   报送材料必须真实规范,并一律使用电子版本,双面打印,装订成册(材料装订要求详见附件2)。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予受理。各单位在推荐时,必须对送审对象进行资格审查。   具体要求如下:   高级、中级教练:   (一)材料清单一份,粘贴在材料袋上,并标明姓名、单位、项目、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如破格申报,同时标注破格推荐;   (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高级一式四份,中级一式三份(不得用复印件),表格按人事部统一制发的式样;   (三)《推荐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高级一式三十份,中级一式十五份,并加盖填表单位公章;   (四)送审对象学历证书、现任职务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等复印件各一份(加盖推荐单位主管人事部门印章,并注明年月日),两寸免冠照1张,并附电子版本;   (五)任现职以来的有关著作、论文。其中评审高级教练任职资格的须送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的论文两篇(评审中级教练不要求正式发表)。所有著作、论文均应在文稿右上角注明发表时间、发表的刊物、期号、获奖情况等(要求原文一份,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推荐单位主管人事部门印章,并注明年月日;   (六)《专家对教练员论文鉴定表》(附件7)。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从本单位外聘请两名以上专家对同一论文或论著分别进行鉴定,鉴定意见必须注明是否具备拟申报职务任职资格所需的学术水平。具体要求为:   1.两名外单位专家对同一篇论文分别进行鉴定(鉴定一篇论文即可);   2.两名专家分别填写论文鉴定表;   3.鉴定专家职务不低于申报人拟申报职务;   4.《专家对教练员论文鉴定表》均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七)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文件,免试者须附《职称外语免试审核表》,并加盖公章;   (八)破格推荐审定者需填写《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并附成绩证明等材料;   (九)高、中级教练岗位培训证书复印件。   初级教练: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   (二)《教练员基本情况表》一式七份。   (三)评审对象学历证书、聘任证书、成绩证明、继续教育证书和教练员岗位培训证书等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并注明年月日)   上报材料的运动成绩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   四、填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注意事项   (一)个人填报的内容均须打印,每页每项须填写齐全,没有的填“无”。   (二) “项目”栏,须填写具体项目,以国家正式开展的运动项目名称为准。   (三)“参加工作时间”及“任教练时间”栏,须填写具体年、月,不可笼统填写“已工作多少年”或“已任教多少年”。   (四)“工作经历”栏,须如实填写,时间需具体到月。   (五)“论文、学术交流”栏,填写的论文名称要与实际提供的论文稿件相符。   (六)“任现职前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和“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中的起止时间是指对该运动员的带训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专业技术工作名称”中填写参加的比赛名称;“完成情况及效果”中写明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姓名和获得的奖项。“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中必须明确写明近三年来的年度考核结果和任职期满的考核情况,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其他问题   (一)继续教育要求。从今年起,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高级经济师的必备条件。申报对象可将参加进修、学术研讨和接受远程教育(含公需课程)等学习证明材料作为申报材料附件上报。   (二)学历认证要求。对于2002年以后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申报对象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要到2015年12月31日,无法提供备案表的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2年以前取得的学历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国外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为规范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防止申报中“挂靠”行为,申报对象须提供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事业单位对象须提供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等级(职务)认定表。   六、报送时间及其他要求   评审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国家级教练请直接与宁波市体育局组织人事处联系。 初级教练评审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20日,初级教练评审材料报送与宁波体育运动学校办公室联系(电话:87905045 87901168)。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通知及附件所列表格,可从宁波市体育局网站(网址:www.nbty.gov.cn)下载。联系人:曾志水,电话:87186149,邮箱:523415093@qq.com。      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2.申报高级、中级教练员评审材料装订要求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注:高、中级用)      4.宁波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公示确认表      5.职称外语免试审核表      6.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7.专家对教练员论文鉴定表      8.推荐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      9. 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主要工作业绩审核表      10.二级(三级)教练员基本情况表      11.《教练员职务的任职条件》                                           宁波市体育局                                           201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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