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和知识更新工程紧缺人才培训项目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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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有关开发区(园区)人力社保部门,市直及部省属驻甬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和专技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紧缺人才培训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各地、各部门(单位)积极组织开展了项目申报工作。经单位自主申报、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遴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简称市级高研班)21个资助类项目、4个自筹类项目,知识更新工程18个紧缺人才高级研修项目列入2024年市级计划,现予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执行办班计划
各项目承办单位要按照项目计划,认真做好落实工作,做到要求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各所在地人社部门或主管单位要对推荐的项目做好跟踪、督促工作,并予积极支持。
市级高研班和紧缺人才高级研修项目研修对象应主要面向全市相应领域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研修时间不少于3天(专家授课时间不少于两天半,现场观摩与研讨活动不少于半天),不得随意改变项目主题,不得自行删简课程内容,不得无故调整主要授课教师(特别是高研班项目主持人)。
二、严格规范资金使用
各项目都要严格执行费用开支标准和财务管理规定,做到账目明细清楚、收支凭据齐全、课费签收有据,办班结束后,所有项目都要按要求做好决算工作。
市级高研班资助类项目和紧缺人才高级研修项目由市人才专项资金给予每期5万元的资助,承办单位不得向学员收取与培训有关的费用;市级高研班自筹类项目由承办单位自筹项目经费。
三、及时开展绩效评估
各承办单位要始终把提高项目办班质量放在重要位置。办班过程中,要注重收集信息,做到资料齐全,台账完整;办班结束时,要在征求学员意见的基础上,汇总形成项目质量评估表;办班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并开展项目绩效评估(详见“绩效评价资料”)。市人力社保局将对办班情况进行现场抽查,对各承办单位上报的“绩效评价资料”进行审核。不按要求办班或上报材料的,不予拨付资助经费。
“绩效评价资料”主要包括:
(一)“项目基本情况表”;
(二)“项目质量评估表”(学员评估汇总);
(三)“项目资金决算表”;
(四)“项目附证材料”,其中:
市级高研班及紧缺人才高级研修项目:1.研修通知(原件,含日程安排);2.师资介绍;3.学员签到表;4.现场照片(含高研班横幅、研修全景及交流讨论照片);5.研修成果(论文或其它科研成果等);6.其他应提供的附证材料。
四、积极落实办班要求
(一)资助项目要求在10月20日前完成办班任务。
(二)开班前10个工作日,各承办单位应及时上报开班通知和日程安排(电子文档)。办班通知中,应明确标注“本项目为2024年宁波市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资助项目”(自筹类市级高研班标注为“本项目为2024年宁波市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项目”),或“本项目为2024年宁波市专技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紧缺人才培训市级资助项目”。
(三)办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各承办单位应按要求及时报送“绩效评价资料”电子文档(word文档及盖印后的扫描件各一份)。
(四)对按要求完成办班任务的,市级高研班和紧缺人才高级研修项目学员将统一颁发“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培训证书”,请各承办单位按规定做好登记、领证、发证等工作。
市级高研班和紧缺人才培训项目纳入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参训人员可按规定登记相应学时。
材料受理:宁波市继续教育院;联系人:裘佳佳;电话:0574-87319090;地址:宁波市兴宁东路228号人力资源大厦B724;邮编:315000;电子邮箱:nbjxjyy@163.com。
附件:1.2024年宁波市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计划表
2.2024年宁波市专技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紧缺人才培
训项目计划表
3. 绩效评价资料(一)(二)(三)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7日
附件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