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碳排放、碳管理专技人才”高级研修班 (第二期)开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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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和知识更新工程紧缺人才培训项目计划的通知》(甬人社函〔2023〕56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宁波市碳排放、碳管理专技人才”高级研修班(第二期)经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由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商学院高级培训中心)承办。
一、培训对象:碳排放、碳管理相关领域技术及管理人员
二、培训时间:2023年9月22日—9月24日
三、培训地点: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南路1号)
四、 课程安排:
日期
时间
课程
培训讲师
9月22日
(周五)
08:30-09:00
培训签到
09:00-09:20
开班仪式
09:20-12:00
能源结构与宁波工业“双碳”途径
胡长兴
13:30-16:30
碳资产交易与企业双碳路径规划
江 鑫
9月23日
(周六)
09:00-12:00
碳关税政策背景及出口企业应对策略
刘世峰
13:30-16:30
企业碳信息披露的评价体系、热点问题及应用
杨永亮
9月24日
(周日)
09:00-12:00
碳排放核算与核查实践
林露萍
13:30-16:30
现场教学
五、有关事项与要求
1、本项目为2023年宁波市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资助项目,不收取培训费,培训期间提供免费午餐。学员往返交通及住宿费等自理。
2、本次高研班纳入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学员按要求进行培训后可按规定登记相应学时,并由市人社局颁发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培训证书。
3、学员在报到时请携带近期免冠照片(二寸) 1张,照片背后写上姓名和电话。
4、本班限额70人,额满即止。请参加人员9月15日前,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
5、联系人:沈老师,15867571736 符老师18606624246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商学院高级培训中心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