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新形势下房地产供给测改革及创新管理”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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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国家级和省级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计划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18〕43号)精神,经省人社厅批准,由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宁波市继续教育院(宁波市人才培训中心)承办“新形势下房地产供给侧改革及创新管理”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内容
房地产企业是现代经济的中坚力量,他们的经营能力与素养将对企业和社会产生重要影响,将使学员领略到领导视角和独特的战略发展理念,提供基于战略角度的思考方法,提升房地产企业的战略决策、经营管理和变革创新能力。
二、研修方式
主要采取主题报告、经验交流与研讨、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式,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讲求实效。
三、研修对象
我省房地产业的高管、总经理、科研机构、高校等经济类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及房地产业具有多年投资管理或房地产业服务经验的中高级管理人员等,共60名。
四、研修时间和地点
(一)研修时间:2018年 10月9-11日(共三天);
(二)研修地点:宁波市人才大厦5楼(海曙区柳汀街557号)
(三)报到地点:宁波市人才大厦5楼522室
五、报名方式
为确保研修效果,本期研修学员名额共60人,报名截止日期为2018年10月9日。宁波市人才培训中心将按照报名企业、个人的有关信息及先后顺序确定研修人员,额满为止。请参研人员于10月9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报名回执传真至宁波市人才培训中心,或将回执扫描件发送电子邮件至236295724@qq.com。
六、相关要求
(一)研修人员修完规定课程,可获得相关学时数。
(二)研修人员经费由省财政提供经费资助,往返交通及住宿费用由参训企业和学员自理。
(三)为严格按计划实施高级研修项目,我中心将认真组织,加强研修期间的学员管理,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规范办班流程、提高研修效果。同时,也要求研修的学员遵守学习纪律,按规定填写好省级高研班质量评估表,把合格学员列入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系统。
(四)联系方式
宁波市继续教育院(宁波市人才培训中心) 裘老师 张老师
电话:0574-83867573,0574-87116102
电子邮箱:236295724@qq.com
附件:
1.高研班课程安排
2.高研班报名回执
高级研修班报名回执 宁波市人才培训中心
2018年9月27日